恐怖主義論壇與專文

汪毓瑋  中央警察大學教授兼恐怖主義研究中心主任    

一、前言

    去(102)年4月12日,我國高鐡列車與民意代表服務處之行李箱爆炸未遂案受到國內、外的廣泛關注。涉案者胡姓律師雖非一般普遍共識下的恐怖分子,但是其經由網路等途徑學習與使用的攻擊作為,卻與目前國際社會共同關切的獨狼式恐怖分子類似,而引發超越被動執法之更大如何強化國家安全需求之省思。

汪毓瑋 中央警察大學教授兼怖主義研究中心主任

2014年3月1日晚上,8名黑衣人在昆明火車站砍殺無辜平民,造成29人死亡、143人受傷,隨後4人被擊斃、4人被捕。根據現場證據,中國官方定性稱之為「3.01」暴力恐怖襲擊事件。並在3月3日宣佈破案,指出該案是以阿不都熱依木.庫爾班(Abdurëhim Qurban)為首的暴力恐怖團夥所為。3月4日,雲南省委書記秦光榮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雲南代表團駐地通報,該團夥本來是想參加「聖戰」,但是無法從雲南離境,因此在廣東再次遇挫後,重新回到雲南紅河,並決定若無法離境就在紅河和昆明火車站或汽車站發動「聖戰」。

新疆情勢持續不穩且近期暴力攻擊事件又趨於頻繁,中共中央已相對提升了反恐體制,將原來的國家反恐怖工作「協調小組」升級為「領導小組」,且已經召開了第一次會議,而明確未來反恐的政策方向。同時,從習近平推動整風、及不斷強化共產黨統治意識型態,例如「兩個不能否定」等的角度思考,反恐與國內政局的穩定亦益發有所關連。又若在開發大西北的脈絡下思考新疆未來的治理,則近期欲推動之新疆與巴基斯坦的「中巴經濟走廊」的未來成功與否亦依於新疆情勢之是否穩定。因此對於中國大陸言,反恐已不再只是治安或安全問題、亦非地區之治理問題,而是國家未來發展成敗的戰略性質問題,而須審慎的處理。本文在結構上,首先論述中國大陸強化反恐作為之背景因素,而盼能掌握其近期強化反恐的一些重要原因;其次則探討中國大陸強化反恐作為之特點及顯示意義,期望從表象之特點而瞭解其所隱含的問題本質;最後則從法律、體制與運作三個層面,分析中國大陸強化反恐作為之預期成效,而顯見仍必須持續的努力。[連結]

首先敘述城市發展與城市安全之挑戰,說明大型活動之不同定義;次就城市舉辦大型活動所面臨之安全風險加以析述,再以恐怖主義對城市大型活動之為威脅,列述與奧運相關之恐怖主義攻擊活動;探討城市大型活動安全的省思與挑戰。另以城市大型活動之風險評估為基礎,探討城市大型活動之維安反恐之作為與規劃原則及整備策略,並歸納國際上城市舉辦大型活動之成功經驗作為參考,最後以針對未來我國城市舉辦大型活動或國際賽事應有之策略,作為結論與建議。[連結]

2013年11月13日,美國國務院正式將「博科聖地」列為外國恐怖組織(foreign terrorist organization, FTO),列名之後,美國政府將可以凍結資金、對已知的組織與分部成員發佈旅遊禁令,禁止美國人對此團體提供物質協助。國務院同時也將「博科聖地」分支安薩魯(Ansaru)列為外國恐怖組織。2012年美國將「博科聖地」指揮官謝考(Abubakar Shekau)與其兩位幹部巴納威(Khalid al-Barnawi)與坎巴(Abubakar Adam Kambar )列為而巴納威與坎巴與北非基地組織關係密切)。美國政府於2008年正式將青年黨列為外國恐怖組織。雖然沒有基地組織如此有名,但對美國官員來說,最頭痛的是,青年黨能夠積吸收索馬利亞裔的美國公民,尤其是來自美。2009年在美國共有19位美國穆斯林,因為參加或協助青年黨被起訴。[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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